多渠道协作划分责任,核心不是把每个渠道平均分配给人,而是按“谁对结果负责、谁对动作负责、谁对交接负责”三层来定。时间和人手有限时,先明确每个渠道的唯一负责人,再规定跨渠道交接的触发条件和时限,最后只保留一张共享的进度表。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重复劳动和互相等待,让最先该做的事有人认领。
很多人一上来就按平台分人:甲管搜索,乙管社媒,丙管广告。这种分法在渠道之间没有依赖时可行,但多渠道推广往往需要内容、落地页、数据回收互相配合,只按平台分会出现“都管一段、没人管全程”的情况。更稳妥的做法是把责任分成三类:
判断标准很简单:如果某件事出了问题时你能立刻说出“找谁”,说明责任已经分清;如果只能说“大家一起看看”,说明还没分。
时间和人手有限时,不要同时铺开所有渠道。先找出渠道之间的依赖关系,再决定处理顺序。常见依赖有三种:
例如,假设你只有两个人,同时要做内容平台和付费广告。如果落地页还没人维护,正确顺序是先指定落地页负责人,再安排内容更新,最后才考虑加大广告投入。这个顺序不是固定公式,而是根据“哪个环节断了会让其他努力白费”来判断。
口头分工在多渠道协作中很容易失效,因为每个人记住的版本不一样。可以用一张简单的责任表,至少包含以下字段:
填写时注意两点:一是同一渠道的结果责任人只能写一个,不能写“甲乙共同负责”;二是交接物要具体,写“把本周线索表发给销售”比写“及时同步”可执行得多。检查节点不必太密,按实际节奏定,比如每周一次或每三天一次。
多渠道协作中一个常见问题是拿不同性质的指标互相比较。搜索、广告、社媒和销售各自衡量的事情不同:
这些指标不能直接互相替代。比如不能用社媒互动量去判断广告是否值得继续投,也不能用搜索点击量去衡量销售跟进质量。划分责任时,每个渠道的结果责任人只对自己那类指标负责,跨渠道的最终结果由更高一层的协调人负责。这样出现分歧时,先看指标口径是否一致,再谈责任归属。
如果你现在就要安排,可以按下面四步走:
如果某个渠道连续两个检查节点都没有明确负责人或没有可判断的结果,就应该暂停该渠道,把人力移到依赖链上游。这不是放弃渠道,而是避免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继续消耗时间。
下一步,把你当前正在做的渠道和环节列成清单,先给每个渠道只填一个结果责任人,填不出来的那一项就是你需要最先处理的工作。